各学院团委:
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通知要求,鼓励我校优秀大学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积极投身志愿服务事业,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校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正式启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学生可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http://xibu.youth.cn/)如实填写报名表(报名流程见附件)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下载打印后,由辅导员签字,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申报者将报名表、教务处出具的成绩单于5月22日前交至黑龙江大学西部计划项目办公室。
二、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 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5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 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
三、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 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黑龙江大学西部计划项目办设在校团委
联系人:闫玉亮,联系电话:86609314
附件: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黑龙江大学西部计划项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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