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本科教学单位:

    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学生网上评教工作,现将本次评教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2014年12月10日—12月21日(早6点—晚23点)学生进行网上评教。

    二、评教对象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1—18教学周结课的课程,为本科生开设列入教学计划且经学生成功选课的所有课程的教师。

    三、评教主体

    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1—18教学周结课的课程),已成功选课的在校四个年级学生。

    四、评教内容

    评教内容分客观性评价、主观性评价和师德师风评价三部分。

    1、客观性评价。设置“非常满意(100 - 90分)”、“满意(89 - 80分)”、“比较满意(79 - 70分)”、“一般(69 - 60分)”、“不太满意(59 - 30分)”等五个分数段,学生根据任课教师教学实际情况,参照上述五个分数段的分数划分情况,填写一个具体评价分数。

    2、主观性评价。文字表述该教师在教学方面值得肯定和需要改进之处。

    3、师德师风评价。评价项目包括教师的工作态度、答疑解惑、对学生学习纪律的管理、课堂以外对学生成长的指导帮助、师生关系、德行与品格六个方面。

    五、 评教组织

    在主管教学工作校长和校教学评估专家委员会领导下,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统一组织、学工部协助开展学生评教工作。

    在学院领导班子领导下,由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组织辅导员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请参见附件二)。

    六、评教安排

    1、学院评教动员

    各学院要召开学生动员会,采取各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学生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客观、公正地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2、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评教

    方式:各学院要求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用任何一台连接到校园网的计算机进行评教。

    程序:(1)辅导员宣读《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见附件一),帮助学生充分认识评教工作的重要性,确保全体学生认真参加网上评教。(2)学生具体评教步骤按附件《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七、评教约束机制

    对于无故不参加评教的学生,扣除20个选课积分,未完全评教的学生,积分扣除量按如下公式计算:扣除积分=(未参加评教的课程总数/学生修读的课程总数)×20。

 

    联系电话:86608735

    联系人:刘德鹏

附件:

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细则(2014年12月10日 第五次修订)

黑龙江大学学生网上评教工作流程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学     工     部

教     务     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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