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游泳比赛项目的安全性和特殊性,同时为了圆满完成本次赛事,经体育教研部与体育场馆中心协商,现将比赛相关事宜及要求通告各代表队:

1、  各学院代表队必须由学院副书记或主抓学生工作的辅导员领队

2、  各学院代表队必须上交安全承诺书

3、  参加游泳比赛时必须佩带泳镜泳帽

4、  必须有保险证明(入学时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复印件即可)

5、  必须自带拖鞋

6、  各学院13日(星期六)上午8:00-8:20分之间必须由各学院辅导员(或体育部长拿本人有效证件到游泳馆前台领取本学院所有学生的存衣柜钥匙,本学院所有运动员当天比赛结束之后由抵押证件的本人统一将所有钥匙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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