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各学院学生会:
为加强学生会组织的队伍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我校学生会组织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各级学生会中开展黑龙江大学2014年优秀学生会组织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4年11月18日——2014年11月26日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学生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级学生会。
(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 ”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级学生会组织成员。
三、名额分配
在全校各级学生会中,评选优秀学院学生会10个、校学生会优秀部门3个;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名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分配见附件3)。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会组织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2、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情况良好。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遵守《黑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勤奋。
3.热心学生会工作,责任感强,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能够勤于思考,富有奉献精神,作风扎实,朝气蓬勃,工作有实绩。
4.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效组织开展各项学生会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所在学生会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5.有较强的组织观念,表率作用突出,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6.申报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者在校学生会或学院学生会任职至少一年。
五、评选办法
评选活动采取组织推荐、群众评议方式进行,由各学院团委、学生会、校学生会选拔推荐,由校团委、校学生会主席团、评选委员会统一审定。计分办法如下:
1.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评比分为日常工作量化考核、参与校学生会活动情况及现场答辩三项。日常工作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占总分30%;参与承办校学生会活动情况满分100分,占总分30%;现场答辩考核分为两项,即组织情况介绍和现场回答提问,满分100分,占总分40%。
2.评比分数由高至低的一至十名学院学生会以及由高至低的一至三名校学生会部门将授予“黑龙江大学2014年优秀学生会组织”荣誉称号。
(注:本评比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所有。)
六、优秀学生会组织评选流程
1.材料审核。各学院学生会需上报优秀学院学生会申报材料,具体内容要求涵盖本学院学生会的组织简介、组织架构、特色活动、学校和社会反馈等方面,字数不少于2000字(可附活动图片)。材料上报时间拟定于2014年11月21日17:00之前,上报地点:校学生会办公室(大学生动中心410室),电子版材料发至校学生会公共邮箱(hljuxsh@163.com)。联系人:于震,联系电话:15244656783。
2.评比答辩。各学院学生会需准备PPT答辩材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答辩内容围绕本学院学生会组织简介、组织架构、特色活动、学校和社会反馈等方面进行介绍。答辩会时间拟定于2014年11月26日中午12:30,答辩会地点:三号教学楼地下报告厅。
3.颁奖典礼。各学院学生会组织本院学生代表参与颁奖典礼。届时将为荣获“黑龙江大学2014年优秀学生会组织”的各学院学生会及校学生会优秀部门颁奖。颁奖典礼时间:2014年12月11日,颁奖典礼地点:音乐厅。
七、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学生会要按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参加优秀学生会组织评选的单位要上交事迹材料和所在学院的推荐意见。
(三)申报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者综合成绩需在班级(专业)排名为前50%。
(四)申报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者不能受过任何处分。
附件包含:
1.黑龙江大学优秀学院学生会组织评比办法
2.黑龙江大学学生会优秀部门评比办法
3.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
4.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申请表
5.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申请表
校团委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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