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按下面要求评定2014—2015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
一、评定标准
学习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编第九章学生奖励第一节基本要求和第一百八十二条要求。
2、学习名次必须为专业第一。
二、名额分配
以2012、2013、2014三个年级学生总数为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评定一名,1000—2000人的学院评定两名,2000—3000人的学院评定三名,3000人以上的评定四名。具体名额见《2014—2015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在10月27日(下周二)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hlju.edu.cn)及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学工系统将于10月27日(下周二)开通在线申请,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学工部,最终评定结果以学校审批为准。
2014-2015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015/10/23
序号
学院
名额
1
创业教育学院
1
2
电子工程学院
3
3
东语学院
1
4
俄语学院
1
5
法学院
2
6
国防教育学院
1
7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1
8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2
9
机电工程学院
1
10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2
11
建筑工程学院
1
12
教育科学研究院
1
13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
14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1
15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院
1
16
生命科学学院
1
17
数学科学学院
1
18
水利电力学院
1
19
文学院
1
2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1
西语学院
1
22
新闻传播学院
2
23
信息管理学院
1
2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5
艺术学院
2
26
应用外语学院
1
27
哲学学院
1
28
政府管理学院
1
29
中俄学院
1
总计
38
学工部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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