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请按下面要求评定2014—2015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

一、评定标准

学习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编第九章学生奖励第一节基本要求和第一百八十二条要求。

2、学习名次必须为专业第一。

二、名额分配

以2012、2013、2014三个年级学生总数为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评定一名,1000—2000人的学院评定两名,2000—3000人的学院评定三名,3000人以上的评定四名。具体名额见《2014—2015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在10月27日(下周二)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hlju.edu.cn)及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学工系统将于10月27日(下周二)开通在线申请,学院推荐的获奖学生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后报学工部,最终评定结果以学校审批为准。
2014-2015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2015/10/23
序号 学院 名额
1 创业教育学院 1
2 电子工程学院 3
3 东语学院 1
4 俄语学院 1
5 法学院 2
6 国防教育学院 1
7 国际文化教育学院 1
8 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 2
9 机电工程学院 1
10 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2
11 建筑工程学院 1
12 教育科学研究院 1
13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3
14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 1
15 农业资源与环境学院 1
16 生命科学学院 1
17 数学科学学院 1
18 水利电力学院 1
19 文学院 1
2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1 西语学院 1
22 新闻传播学院 2
23 信息管理学院 1
24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
25 艺术学院 2
26 应用外语学院 1
27 哲学学院 1
28 政府管理学院 1
29 中俄学院 1
总计 38

 

学工部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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