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电子工程学院刘晶等十名学生(初次违纪、受到留校察看及其以下处分)向学校提出解除处分申请,经查,刘晶等十名学生符合《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关于解除纪律处分的要求,学校决定解除刘晶等十名学生所受纪律处分。

特此公示一周,如有异议,请到学生工作部管理科反映情况,或致电86609175。

 黑龙江大学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解除纪律处分学生名单

序 号

姓 名

学 号

学    院

处 分类型

1

刘晶

2011****

电子工程学院

警告

2

谭英爽

2013****

生命科学学院

警告

3

欧开和

2011****

文学院

警告

4

杨昌卫

2010****

文学院

严重警告

5

王净心

2012****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严重警告

6

张琦

2011****

艺术学院

记过

7

梁雪

2012****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留校察看

8

李意

201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留校察看

9

孙萌

2011****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留校察看

10

王岩磊

2012****

法学院

留校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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