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育人成效,进一步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引导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5〕31号)精神,和黑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黑龙江省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黑教助【2015】1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以“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第二届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三、评选申报名额
全校初选5—10人(各学院至少推荐1人),择优推荐参加全省评选。
四、活动实施
本次宣传评选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收集推荐
1、各学院按照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学生,并组织学生填写《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情况统计表》。
2、学校按要求进行初选,推荐优秀学生参加全省评选,同时组织被推荐学生填写《黑龙江省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见附件),并附个人事迹书面材料一份(详细要求见附件)、个人相关照片(详细要求见附件)。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选出10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并对入选者颁发获奖证书。
第三阶段:成果宣传
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对评选出来的100名励志成长成才学生优秀典型进行集中宣传,并从中挑选出3名学生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为主题的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
五、其它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积极组织、严格评选,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并在5月8日16:00时前将《优秀学生典型事迹情况统计表》纸质版上报到学工部贷款助学科,电子版发送到校园网yudianhua邮箱。上报格式见附件。
学 工 部
201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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