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工部已于2014年11月发布《学工部:关于对2015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的通知》,请结合已有数据,再次核实、更新学生相关信息并上报,以确保我校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顺利进行。请各学院相关年级辅导员组织获得哈尔滨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核对、填写《黑龙江大学2015届毕业生贷款信息采集表》。
一、填表要求:
1、联系方式不能空且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2、家庭详细住址系填写家庭现住址并精确到门牌号。
3、学生除联系方式必填之外,QQ号、和电子邮箱必须填写;
4、在校院系、年级、专业必须填写;
5、贷款总额指学生在贷款合同上所填的总额。
二、注意事项
1、信息采集对象包括所有应从2015年开始还款的学生;
2、已结清贷款的学生不在此列;
3、对电话号码要去电查询,确保电话号码真实准确;
4、如果家庭没有固定电话、请填写一个可以找到本人的固定电话、如无固定电话需填写两个以上亲属手机号码并注明与本人关系。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在3月30日之前完成填报,电子版发到教务办公网zhangshuang10信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工部贷款助学科主楼C座213。
附件:
学工部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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