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我校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且单项突出的学生寝室,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决定开展黑龙江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优秀寝室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寝室均可参评。

二、 评选奖项

标兵寝室:10个,从优秀寝室中产生;

优秀寝室:评选包括“优良学风寝室”、“党员示范寝室”、“科技创新寝室”、“文体艺特色寝室”、“新生卫生示范寝室”五个单项寝室,择优评选,名额不限。

三、 评选基本条件

(一)寝室成员思想积极上进。

(二)寝室成员团结友爱,有和谐的寝室生活氛围。

(三)2014年学校卫生检查结果无差评,无使用违禁电器情况。

(四)寝室成员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

四、评选内容

(一)优良学风寝室

1.全部寝室成员2013-2014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占班级或专业前40%(以校综合奖学金成绩排名为准);

2.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获得过校级综合奖学金或其他奖学金,要求出示有效证明;

3.寝室成员能积极帮助学习较差的同学,友好互助,并且与班级同学关系良好。     

(二)党员示范寝室

1.寝室成员至少有2人是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2.寝室成员思想觉悟高,注重理论学习,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向党组织靠拢;

3.全部寝室成员上一学年成绩综合排名占全年级或班级前40%(以评选校综合奖学金成绩排名为准);

4.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担任班级、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关心校、院学生工作及班级事务,积极参与党员联系寝室等活动,热心服务同学,能够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做事认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科技创新寝室(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寝室成员热爱科技创新与实践,寝室科研氛围浓厚;

2.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在校级以上(含)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系列竞赛等比赛中获奖,并且至少有1项一等奖,要求出示有证明; 

3.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公开发表过科研创新论文或者主持和参与校级以上(含)科研课题(在研课题也可申报)。

(四)文体艺特色寝室(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寝室成员爱好广泛,有超过半数成员(含)积极参加各类文学、体育、艺术、演讲、辩论等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含)奖励,要求能够出示有效证明;

2.寝室成员中至少有1人曾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文艺或体育活动并表现突出,要求能够出示有效证明;     

3.寝室有成员取得文学创作(如出版小说、散文集、诗词歌赋等)。

(五)新生卫生示范寝室

1.寝室全体成员均为新生;

2.寝室入学后卫生检查结果均为优秀;

3. 以公寓辅导员推荐为准,推荐比例为所在公寓楼新生寝室数的4%。

五、评选时间

1.11月12日—11月18日,学生寝室自愿报名,经所在楼公寓辅导员签字同意后报到所在学院。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寝室申报表、汇总表、事迹材料、相关证明及成绩单的纸质版报到学工部宿舍管理科(B区综合南楼204室,寝室申报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报至网络协作平台tianlitao信箱)。联系人:田丽涛,联系电话:86609871,报名截止时间11月17日15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11月19日—11月26日,宿舍管理科对申报寝室进行初审、卫生抽查阶段。

3. 11月下旬,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校园网公示阶段。

4. 12月初,进行表彰和奖励。

 

附件包含:1.黑龙江大学学生优秀寝室申报表

          2.黑龙江大学学生优秀寝室申报情况汇总表

          3.黑龙江大学学生优秀寝室成员汇总表

附件下载:关于评选黑龙江大学2013-2014学年学生优秀寝室的附件.rar

学  生  处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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