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全面推进大学生无偿献血持续、健康、稳定发展,黑龙江省卫生厅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委员会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大学生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我校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做好无偿献血知识宣传,通知全体学生。 

无偿献血遵循自愿原则。

时间:2015年12月14日-18日  9点-18点

地点:格致园(A区)食堂门口无偿献血车1台

子衿园(B区)食堂门口无偿献血车1台

 

献血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中、后应注意哪些事项?

在献血前一天晚餐和第二天早餐应当吃些清淡的食物(如:馒头、稀饭、咸菜),不要吃油腻食品,献血前应禁酒,不要空腹献血,应有充足的睡眠。这样才可杜绝脂血的发生,确保检查合格,保证所献血液的质量。献血前还应把两臂洗干净,最好饮用一些水,这会增强人体的耐受力和调节功能,但也不宜过量饮用。

献血过程中要保持良好的情绪,精神不要紧张适当休息后再离开采血现场。

献血后三天之内,不宜剧烈的活动,可以正常工作、生活和学习,针眼处要保持清洁,不要着水,如需帮助请与血液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451—82437124或82435652

二、献血时要带什么手续?

献血时须携带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医保卡、驾驶证、学生证、护照。献血者的健康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年龄:18至55周岁。体重:男50公斤以上,女45公斤以上。

血压:12-18.7/8-12kPa,脉压差:≥4kPa。

体检:心、肺检查正常,脉搏60-100次/分,肝脾不肿大,发育正常,无严重残疾。

血液化验:血红蛋白测定:(硫酸铜法)男≥1.052,女≥1.050。

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阴性、梅毒测试、艾滋病病毒抗体阴性。

三、献血时分几个步骤完成?

 

带有效身份证件      填写献血登记表     体检处体检    采血样血液检测      检测合格者采血       领取纪念品和无偿献血证。


四、无偿献血者及亲属免费用血政策?

《黑龙江省献血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无偿献血者自初次献血30日起,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无偿献血证按下列规定免费用血:

一、5年内,可享用献血量3倍的血量。

二、5年后,可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量。

三、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600毫升以上的,10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四、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以上的,15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五、5年内,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六、无偿献血者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享受与献血者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七、无偿献血者及配偶或直系亲属免费用血时,先交付用血费用,凭《无偿献血证》、用血结算单及有效身份证件到原采供、血机构报销。

五、无偿献血免费用血报销方法、程序?

1、             无偿献血者本人免费用血报销需携带以下证件:1)、无偿献血证 2)、身份证 3)、用血费结算单 4)、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 5)、住院病例中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2、             无偿献血者直系亲属用血报销需携带以下证件:1)、无偿献血证 2)、身份证 3)、用血结算单 4)、证明用血者与献血者的关系的户口或派出所证明 5)、住院病例首页复印件 6)、住院病历中输血记录单复印件。

3、             凡在我省血液中心无偿献血的符合免费用血条件的无偿献血者或直系亲属,用血后携带以上证件到省血液中心审批室审核报销。

4、             审批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7:30至下午14:00

地点:哈市道外区卫星路28号   

联系电话:0451—82437163或0541—82436844

 

学工部

201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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