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水、电、暖供应系统的管理,确保水、电、暖供应系统的正常运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学校将于“国庆节”前组织开展水、电、暖供应管线及设施的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自检自查时间:9月26日—29日,各单位组织自检自查。

2.集中检查时间:9月30日,由后勤保障处组织相关单位集中检查。

二、责任分工

1.水电暖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分级管理方式,学校水电暖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后勤保障处,水电管理中心、供热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全校范围内的水、电、暖供应、监督检查、大型设施设备维护等。

2.各教学、办公、实验、场馆、后勤等公共用房的水电暖管线及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由相应场所管理责任单位(或二级学院)负责。用户应当遵守安全制度,经常自查本单位使用范围内的水、电、暖管线和设施,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建立巡检报修记录,保证水、电、暖正常使用。

3.物业公司负责的各教学楼宇及公共楼宇的公共区域的水电暖管线及设施巡视实行楼长负责制,由楼长负责组织工作人员日常巡视公共区域水电暖线路及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普通教室由教务处组织工作人员日常巡视,专业教室由使用方组织工作人员日常巡视,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维修。

4.物业公司对办公区、教学区、生活区、校园庭院(不包含路灯、射灯)等水电暖公共设施部分负责具体维护维修(零小修)工作,物业公司设有报修联系电话。

三、检查内容

1.水电暖管线的安全运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规使用水、电、暖现象。

2.各水电暖使用单位自检自查情况、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各楼宇、各场所管理责任单位日常巡检、报修记录等;维修单位日常维修维护情况。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对本单位使用范围内的供水、供暖、供电管线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将问题汇总至楼宇负责人,及时做好报修工作。

2.各单位如发现跑、冒、滴、漏现象或用电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及时报修,并追踪整改进度;对不能整改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将隐患情况填写在《黑龙江大学水电暖安全隐患整改申报表》中,报后勤保障处修缮管理科,联系电话86609972。

3.各单位填写《黑龙江大学水电暖安全隐患整改申报表》时要一处隐患一张表,内容要填写完整,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后勤保障处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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