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第三章第二节第十八条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校团委批准,校学生会主席团决定召开校第22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6年4月11日(星期一)  12:30

二、会议地点

阳光讲坛

三、会议参加人

1.校第二十二届学生会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见附件1);

2.各学院新申请任职的委员候选人(名单见附件2)。

校第22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无极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事因病确实无法参会需提前请假,并由委员所在学院团委于4月8日(星期五)11:00前提交书面请假申请,报校团委批准。

联系人:闫玉亮,联系电话:86609314。

未履行请假手续无故旷会的委员将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取消其委员资格,并在校园网上公示公告。

四、会议邀请列席人

校团委主管副书记、校团委主管学生会工作老师、现任校学生会副秘书长、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部长、副部长。

会议欢迎全校青年学生代表列席并旁听大会,申请列席和旁听的同学请联系校团委预约登记。

联系人:潘强强,联系电话:86604239。

五、会议内容

1.卸职、递补部分校第22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2.校第22届学生会主席团报告第22次学代会以来的工作情况;

3.布置校第22届学生会近期重点工作;

4.校学生会秘书长讲话。

 

附件:

1.校第22届学生会委员会全体委员名单;

2.各学院新申请任职的委员候选人名单。

 青发7号关于召开校第22届学生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的通知.doc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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