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韩国友好大学的交流协议,我校每年向韩国友好大学派遣交换学生进行为期一年的学习。为了让更多的学生有赴韩国学习的机会,同时,为了方便四年级学生毕业后在韩国申请研究生,我校今年将继续拓宽与韩国大学交流的渠道,在二年级交换学生项目的基础上,增加了三年级一年交换+硕士连读项目,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交换学生。具体事宜如下:

1、报名条件:

1)学生必须热爱祖国,品学兼优,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综合素高,身体健康;

2)我校计划内统招本科二年级在读学生;

3)我校计划内统招本科三年级在读学生,前三年总学分数必须超过150学分,出国前所修全部课程不能有挂科。

4)韩国语水平达到韩方大学的入学要求;

5)部分专业需与韩方大学确认后方能决定是否可以派遣;

2、学习期限: 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

3、友好大学包括:西江大学、檀国大学、诚信女子大学、明知大学、釜山外国语大学、东国大学(庆州校区)、大真大学、白石大学、牧园大学、庆南大学、大邱大学,学校将根据韩方大学的具体入学要求及学生的综合情况分配赴韩学校。艺术类专业学生将交换到韩国牧园大学艺术学院学习。

4、对方大学免收交换学生学费,并免费为学生提供宿舍(西江大学、诚信女子大学、白石大学、檀国大学、东国大学(庆州校区)、大真大学、明知大学、釜山外国语大学等大学宿舍费由学生本人自理)。

5、学生需向学校缴纳对方大学交换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以及住宿费用。选择西江大学、诚信女子大学、白石大学、檀国大学、明知大学、釜山外国语大学、东国大学、大真大学的同学只需缴纳对方大学交换学生在我校期间的学费。

6、其他费用学生自理(往返旅费、生活费、餐费、保险费、签证费等)。

7、学校承认交换学生在韩国交换学习期间取得的学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选修课程),三年级交换学生赴韩国学习一年后,成绩合格,通过毕业论文答辩,满足毕业条件,我校将准予其毕业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参加该项目的三年级学生成绩合格并取得毕业证后,可以直接申请我校在韩国友好大学的研究生,如符合入学标准,韩国大学将优先录取我校学生,学费给与相应优惠。

    8、学校将对报名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9、报名办法

1)报名地点:国际文化教育学院3号楼3220室  国际交流科

2) 联系人:李老师

3) 联系电话:86608798

4) 截止时间: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

 

附:黑龙江大学赴韩交换学生申请表.doc

黑龙江大学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二0一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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