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2016年1月—2月我校共有299支社会实践团队约1154人奔赴全国各地开展“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参与此次活动的青年学生们珍惜机会、锻炼自我,在社会实践中向家乡人民展示了我校建校75年来和在省部共建高水平大学征程中不断提升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展现了我校学子昂扬向上、积极进取的良好精神风貌。

这次社会实践活动圆满完成了各项实践任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学生为我校发展和建设贡献青春力量,校团委、招生就业处决定扎实做好我校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并对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现将评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结工作要求

(一)各“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均要求上报材料:

1.团队最终参与活动名单(按志愿服务证明书格式上报)

2.活动照片;

3.团队活动总结;

4.团队开展活动时,微博宣传的网页截图(JPG格式)。

(二)如有社会实践团队另有新闻媒体报道材料、团队活动简报、团队调研报告、活动视频资料、实践过程中的突出人物及典型事迹材料可以一同上交,有助于挖掘典型,重点表彰,如果没有可以不交。

二、表彰奖项设置和评选条件

我校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表彰设“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先进个人”两个奖项。

(一)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用以表彰在本次“我的母校我宣传”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志愿者服务队,活动的开展能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行动计划、有落实措施、有总结材料。

(二)先进个人:用以表彰参加学校立项并获批准的“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团队成员且有突出事迹、无纪律处分的学生。

三、申报要求及上报材料注意事项

(一)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先进个人的学生需完整填写《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并由学院签字盖章后,连同本人成绩单原件一份,无需电子版。申报表请务必填写团队开展活动时,微博宣传的地址链接。各学院推荐的先进个人请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2)。

(二)各学院推荐优秀社会实践团队并填写《优秀社会实践团队汇总表》(附件3),校团委根据各服务队上报的总结材料评审产生。

根据各学院申报立项的队伍数和人数比例,各学院上报先进个人和优秀服务队数量请见附件4。

团队总结材料、最终参与活动名单、成绩单、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版,打印填写)以学院为单位,于3月11日16:00前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 座310室)。各团队总结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网络协作平台yanyuliang。联系人:闫玉亮,联系电话:86609314。

 

附件:

1.黑龙江大学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先进个人申请表

2.黑龙江大学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先进个人汇总表

3.黑龙江大学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优秀团队汇总表

4.黑龙江大学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优秀团队、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校青函字4号 关于做好黑龙江大学2016年“我的母校我宣传”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附件.doc

  校团委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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