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校团委决定举办黑龙江大学第三十九期“推优”培训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16年3月10日—3月31日

二、培训对象:

1、思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申请加入党组织,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成绩优异;全面发展,有创新精神;积极参加团的活动,经考察确有先进行为和模范作用的在校学生。

2、各学院“推优”培训班学员名额不超过学院团员总数的5%。

三、学员基本要求:

1、在团的各级组织中能起到团员和青年的表率作用,模范地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作风扎实,朝气蓬勃。

2、在学习、工作中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能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起先锋模范作用。

3、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诚实谦虚。

4、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和团的纪律,无任何违纪。

四、培训内容:力求融“理论性、时代性、科学性”于一体,内容包括党的基础知识、团的基础知识和学生干部思想道德修养及应具备的素质等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学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培训方式:培训分为四个部分:1、必修课,以集中授课为主(2学时)。2、选修课(任选2讲),将提供总课表供学员选择(课程时间见校园网通知),学员需根据本人时间和兴趣爱好自由选择上课时间(各1学时,共2学时)。3、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一次(1学时)。以上三项累计为5学时(每学时为50分钟)。

六、培训考试:校团委将统一安排进行网上考试(开卷),学员最后成绩以网上考试(占100%)为准;三次学习和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如有缺席将不具备考试资格。网上考试具体时间和网址另行通知。

七、培训要求:

1、推优班是学生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学院团委一名老师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由学院团委宣传部长或组织部长具体担任学院本期学员的班主任。

2、各学院团委要将本次培训的学员名单3月10日(星期四)前上报校团委(将电子版发送至信息门户邮箱:2008044@hlju.edu.cn。联系人:李娜,联系电话:86608314。团校将按照名单发放结业证书。

 

附件:关于举办黑龙江大学第三十九期“推优”培训班的通知.doc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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