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宣传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的感人事迹,在青年学生中树立自强自立的榜样,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奋斗精神,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黑龙江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

本次活动由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单位主办,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等全国12所高校开展,我校是东北三省唯一一所受邀参加高校,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

主办: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共青团湖南省委

      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承办:湖南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黑龙江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二、奖项设置和奖励标准

本次评选活动设置6个奖项,每个奖项获得者均为2名(个人或团队)。根据各奖项规定名额,全校共评选、奖励12人(或团队),每人(或团队)奖金为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奖金由主办方湖南中烟工业集团提供。

具体奖项设置情况为: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2.“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4.“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5.“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6.“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三、候选人资格和申报条件

1.奖励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或由他们组成的团队。

2.个人申报奖项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

(2)注重加强个人品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奉献;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积极进取,成绩单上无不及格科目(以2015年9月22日以后教务处打印的成绩单为准);

(4)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和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3.团队申报奖项基本条件:

(1)团队内学生必须为我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团队人数不少于10人;

(3)团队成立时间不少于10个月。

4.各奖项具体条件:

(1)“芙蓉学子·社会实践奖”

积极参加校“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或在其他社会实践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表现优异并获得良好社会评价的个人或团队。

(2)“芙蓉学子·团队合作奖”

  团队成员之间精诚合作,组织凝聚力强,在各方面取得突出或优异成绩的团队。

(3)“芙蓉学子·自强不息奖”

自立自强、顽强拼搏、积极进取,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在学习、生活、工作中取得了突出成绩的困难学生或团队。

(4)“芙蓉学子·公益行动奖”

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公益活动,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

(5)“芙蓉学子·经济管理之星奖”

在经济管理、创业实践等相关专业领域有突出表现且必须有2名以上(含2名)正高职职称专家推荐的个人或团队,并取得具有较高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应用于或能够运用于实践并产生经济效益。

(6)“芙蓉学子·学术创新奖”

在学术研究或科技创新方面成绩突出且必须有2名以上(含2名)正高职称专家推荐的个人或团队。

四、时间安排和评选流程

1.宣传动员(9月22日—9月27日)

各学院团委按照文件要求,广泛动员,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或团队积极报名,深入挖掘本学院青年学生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团队。

2.学生自愿报名(9月28日)

学生根据本文件要求,认真填写黑龙江大学“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经学院团委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团委书记或副书记签字盖章。

每人(或团队)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学院不限申报数量。

申请人(或团队)请于9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时—下午4时,将申报表纸质版、打印成绩单(以教务处9月22日后打印的为准,团队不需要)、事迹材料(纸质版、自行撰写,格式不限,2000字左右)送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315室),同时请将申报表电子版和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793310610@qq.com,联系人:史闻昊,联系电话:18846432075。

3.资格审查(9月29日—10月10日)

本次活动组委会对参选人(或团队)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个人或团队将入围初评。

4.初评(10月11日—10月16日)

本次活动学校组委会成员代表对各奖项参选人(团队)进行小组评审,确定各奖项入围名单。各奖项入围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或团队,含6人)。

5.公示(10月17日—10月22日)

对通过初评,入围终评的学生(或团队)的基本信息和事迹材料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板等形式进行公示。

6.投票(10月23日—11月2日)

本次活动组委会将通过网络宣传和展示入围学生(或团队)的基本信息和事迹材料,鼓励全校青年学生积极通过网络学习其优秀事迹,并为其投票。组委会还将邀请全校各学院团支部书记代表本团支部投票。

7.评委会终评 (11月3日—11月10日)

组委会将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并进行投票,依据学生投票的结果,进行加权求和、综合评定,确定各奖项最终获奖名单。

 8.最终公示(11月11日—11月15日)

组委会对获奖名单在校园网公示。

9.颁奖典礼(12月上旬)

在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在我校音乐厅举行“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学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

五、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是培育当代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具有榜样力量的新时代大学生的重要举措,各学院团委对此活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本学院学生积极申报或参与投票。

2.认真组织,严格推荐。各学院团委要始终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肃纪律,对申报者的基本信息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表信息真实。同时要随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在评选过程中,要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展板等多种途径,并广泛通过微博、微信等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新媒体形式对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营造评选工作的良好氛围。评选结束后,通过主题报告会、经验交流会、团日活动等多种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巩固活动成果,深化典型宣传。

 

附件:《芙蓉学子·榜样力量”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doc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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