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学籍管理“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错”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掌握学生情况,保证学籍管理的连续性与严肃性,要求各学院对在籍不在校、请假未返校、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等特殊情况进行深入、彻底的核查,并形成学籍核查情况报告上报学生处。

一.工作要求

1.各年级辅导员要清楚所带学生基本情况,班级数,班级人数,班级应在籍在校人数,实际在校人数,不在校人数及原因。

2.重点核查休学、请假、实习、延长修业年限学生情况,及时通知复学期满的学生办理复学或续休手续、请假期满的学生办理返校销假手续、细致入微的做好延修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3.对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或无故不在校无法联系的学生要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做好反馈工作,通知学生或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休学或退学手续。

4. 符合学籍清退的学生,学院应及时上报学生处,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杜绝该清不清,该退不退情况。

5. 辅导员要认真核对所带学生数据并详细填写“学籍核查基本情况统计表”及附件相关名单。

二.时间要求

1.5月11日,下发休学名单,各学院在辅导员工作群下载。

2.5月11日-5月19日,辅导员核查所带学生基本情况并填写统计表。

3.5月20日-5月21日,学院汇总核查情况。

4.5月22日,学院上报学籍核查情况报告、基本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学生名单至主楼C座214学籍科。

附件1黑龙江大学在校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2休学等情况学生名单.xlsx

附件3除休学外其他不在校情况名单.xlsx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

2015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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