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进公寓,锻炼和提高学生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党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实行学生党员寝室挂牌制,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在寝室管理方面的模范带头作用,现要求各学院统计上报学生党员寝室信息。请各学院辅导员(不含大四年级)认真填写上报。

    一、填表要求:

    1、各年级分寝室楼填写,如果没有党员可以不填。

    2、学院党员负责人指学院在该寝室楼的党员总负责人,每楼1名。党员负责人作为本学院学生寝室卫生、安全等的总负责人,应与寝室楼公寓辅导员保持联系,服从公寓辅导员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开展学生寝室管理、学生党员教育等相关工作。

    3、本次统计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4月10日以后新发展的党员由学院辅导员填写联系单,新发展学生党员应持辅导员签字盖章的联系单及时到公寓辅导员处报到、领取寝室门牌等。

    二、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在4月14日之前完成填报,电子版发到教务办公网caodong信箱,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工部宿舍管理科(综合南楼二楼205室)曹东老师处。

 

学工部

201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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