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各学院团委:

为集中展示黑龙江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全省广大青年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努力奋斗,团省委、省青联决定于2015年“五四”期间开展第十七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表彰活动。我校将向团省委、省青联推荐候选人参与差额评选,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是团省委、省青联授予我省青年和青年集体的最高荣誉,其申报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五四奖章个人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的中国公民。特殊情况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以内。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五大规划”实施,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为我省经济平稳发展和民生持续改善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市(地)级以上荣誉。

(二)五四奖章集体

1.申报集体中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

2.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在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出高度的职业文明和牢固的质量、效益观念,并取得突出成绩,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市(地)级以上荣誉。

各单位、各学院团委在推报过程中,特别要注意推报在我校建设有特色、高水平、现代化省部共建大学的宏伟目标中表现突出、贡献卓著的优秀青年代表和青年集体代表。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重人选所取得的成就和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素质、品德作风,对社会公众的影响力、感召力和示范意义。同时,突出基层导向,切实把在日常学习、科研、教学等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代表和青年集体代表推报上来,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能够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申报名额及办法

“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根据人选事迹差额评选、择优表彰,不限申报名额。申报人选需填写《申报表》;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申报五四奖章个人的需准备二寸近期免冠正装白底彩照2张。我校将把申报者材料推荐至团省委、省青联,参与全省差额评选,最终结果以团省委、省青联评选结果为准。

请各学院团委2015年4月8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纸质版、打印、粘贴照片)、事迹材料(纸质版)、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及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校团委(主楼A座313)。将推荐人选《申报表》(电子版)、事迹材料(电子版)、个人二寸近期免冠正装白底彩照(jpg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发送至网络协作平台zhouchenggang。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联系人:周成刚,联系电话:86604930。

附件:第十七届“黑龙江省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31日

本文地址:http://615.hljdx.net/info/?post=722

黑龙江大学或615NET信息发布平台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本文地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