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现将本学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题时间
1、本学期硕士、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于3月22日—4月17日之间完成,具体时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2、请各单位务必于3月13日前将《开题报告答辩计划表》报研究生院学位办,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后,由研究生秘书统一领取开题报告所需表格等材料。逾期不填报者,本学期不能进行开题报告答辩。
二、开题资格
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本次学位论文开题申请人为符合条件的2014级、2013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013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2014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等。
三、开题程序
请参照《黑龙江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办法(暂行)》执行。
四、其他说明
各单位要按照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有关规定,严格把关,保证开题报告的质量与学术水平。
请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在学位论文开题后一周内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汇总表》与开题报告(一份)上报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主楼B座206),各学院保留一份开题报告。
联系人:田永梅 联系电话:86604799。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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