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新教内学函【2014】11号文件和《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县内地新疆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向各学院统计2014——2015学年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以备做好我校2014——2015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困难学生助学金评定工作。
各学院相关辅导员老师需认真仔细填写《2014-2015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将相关学生信息填写准确完备,于12月8日上午11点30前将《2014-2015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统计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学工部贷款助学科(主楼C座213),电子版发至教务办公网zhangshuang10信箱。
学工部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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