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校学生学理论课题项目评审委员会决定对学生学理论课题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检查的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课题进展过程加以规范化管理的具体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规定,能够按照课题计划认真实施课题、开展课题研究,预期成果明确的课题,校项目评审委员会将在课题结题时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规定匹配课题资金。
2、项目负责人未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规定开展课题研究,课题进展缓慢,预期成果不明确,校项目评审委员会将要求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同时给予警告,连续两次警告将取消项目负责人继续完成课题的资格。
3、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规定,能够按照课题计划实施课题,开展课题研究,但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实施课题,项目负责人要交书面申请至校评审委员会,校项目评审委员会将按照学校的相应规定处理。
4、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如确实有客观原因无法继续实施课题研究工作的,需要更换项目组成员的,必须经指导教师同意,上交书面材料至校项目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委员会同意方可进行人员更换。
二、中期检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说明
2、项目研究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3、项目内容、研究成员、指导教师、计划等的调整情况
4、下阶段研究计划及成果完成的保证措施
5、项目研究经费使用情况
三、中期检查的工作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认真传达通知内容,精心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立项中期检查表。
2、检查表于12月15日前交至校团委(主楼A座3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网络协作平台lina6处。
3、已完成课题立项的项目组将发表后的课题原件及电子版交至校团委。
4、联系人:李 娜 电话:86608314
附: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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