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切实有效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大力推进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依据2014年黑龙江大学体育竞赛计划,我校决定于2014年11月举行黑龙江大学首届击剑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大学体育部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29-30日
地点:2号田径场地下
三、竞赛分组及项目
男子组:佩剑、重剑个人和团体
女子组:佩剑、重剑个人和团体
四、参加单位
全校各学院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1.凡具有黑龙江大学正式学籍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进修班、干训班、短训班、代培班、旁听生、函授生、电大、夜大不得报名参赛。
六、参加办法
每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个人赛各剑种运动员报名人数不得超过6人。各队每剑种限报一个团体(团体赛人数为3-4人,各剑种参加团体赛运动员不足时,可以其他剑种运动员兼项参赛)。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剑联最新击剑规则。
(二)进行分组循环赛和淘汰赛,团体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剑种个人赛录取前8名,团体赛录取前6名,不足前8名参加的个人赛和团体赛按报名人数或队数减一录取名次。
九、报名办法
各参赛院系必须于11月14日下午17:30前,将电子版报名单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
纸质报名单(必须打印)加盖公章后于领队会上交。
联系人:王 洋 电话:13936660716
十、领队会
于2014年11月26日中午12:00在体育部二楼会议室召开。
十一、裁判员
裁判长、裁判员由体育部选派。
十二、本规程解释权属黑龙江大学体育部。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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