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黑龙江大学教学、科研、学科建设高水平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黑龙江大学高水平学术期刊登记目录(修订稿)〉的通知》(校发[2012]93 号文件)中相关规定,学校将开展2013年度高水平教学成果表彰奖励工作。
请各单位派专人统计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以来的我校教师指导大学生实践获奖项目(项目清单见附件1),并提交竞赛最高等级的前两级获奖证书原件(如竞赛最高等级为特等奖的,需统计特等奖和一等奖,如最高等级为一等奖的,需统计一等奖和二等奖),其他等级的获奖不奖励。
请各单位于2014年11月3日前将本单位汇总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及学生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报送至教务处教学建设科(主楼C座304办公室),汇总表需教学院长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汇总表电子稿发至教务办公网xumiaomiao,联系人:徐苗苗,电话:86608480。
特此通知
附件:
1.
2.
教务处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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