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各学院要认真核查学生返校注册情况,对无故未返校学生、休学期满未按时复学学生,学院应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沟通,告知学校管理制度,掌握学生实际情况并要求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对于规定时间后仍无故未返校的学生应上报学籍清退材料。
材料上报要求:
    1、各学院派人按照拟上报人数到主楼C座214领取学籍清退学生听证权利告知书。
    2、要求写明学生未返校原因及学院联系过程,并填写学籍清退学生听证权利告知书。    
    3、学院要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清退学生给出拟处理意见。
    4、清退报到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一份,相关辅导员要签字确认,主管书记要签字审核并加盖学院公章,随听证权利告知书一同上交。
    5、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唐立安(tanglian)教务办公网,纸质材料送主楼C座214学籍科。
    6、如无学籍清退学生,各学院团委书记需在规定时间前通过教务办公网发邮件告知唐立安老师。
材料上报时间:9月26日14:00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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