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树立和宣传青春榜样,表彰我校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且具有一定特长的优秀学生,学校决定举办黑龙江大学第二十届“校园最佳”大学生评选活动。本次评选由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团委、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创业教育学院、体育教研部、校友工作办公室联合承办,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申报者要求品行高尚,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且具有一定特长,成绩单上无不及格科目,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记录。
(二)黑龙江大学在籍本科生(毕业年级除外)和研究生(在职研究生、毕业年级除外)具有相应资格,均可由所在学院推荐申报(各学院原则上每个奖项限报一人)。
(三)同一学历阶段获得过“校园最佳”荣誉称号者不在此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评选内容
(一)最佳专业学习奖
申报者必须在本专业学习成绩突出,学分绩点高,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或校学习标兵奖学金。
(二)最佳科技创新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含3篇)或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刊物公开发表诗歌、散文5篇以上(含5篇);
2.公开出版著作或在创新研究领域(专利、发明、成果转化)获得突出成绩者;
    3.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其他省级以上(含省级)学生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
4. 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创新训练项目作品第一作者。
    (三)最佳创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组建学生创业项目团队且有突出项目成绩的团队负责人;
    2.在“创青春”(“挑战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或其他省级(含省级)以上创业竞赛中获奖者;
    3.入选“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 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作品第一作者。
(四)最佳社会实践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积极参加校“三下乡”、“我的母校我宣传”等社会实践活动,且有突出事迹;
2.在社会活动方面有突出业绩,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或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相关证明); 
3.积极参加教学实践活动,深入企业、社区实地开展专业实习,形成有价值的实习报告,且表现突出(学院证明)。
(五)最佳文艺贡献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校级及校级以上大型文艺比赛中一等奖获得者;
2.参加过五次以上(含五次)校级或校级以上大型文艺演出活动的演职人员(含主持人)。
(六)最佳宣传工作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校报、校有线广播台等校内传媒骨干以及在学校对内对外宣传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
     2.能够积极学习实践党的先进理论成果,积极参与学校各类理论学习、课题立项、政策宣讲等活动并做出突出贡献者。
(七)最佳自强不息奖
申报者必须是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自强不息的精神,在克服困难、不懈奋斗方面表现突出且取得显著成绩。
(八)最佳学生工作奖
在各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两年以上且连续两年获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九)最佳体育拼搏奖
在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运动会及各类体育竞赛中集体项目获前六名或个人项目中获前三名的运动员。
(十)最佳道德风尚奖(至少满足其中一项)
1.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年平均志愿服务时间在200小时以上。在社会上有定点的服务场所或有长期的帮扶对象,积极为贫困地区献爱心,在同学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和模范作用;
2.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参加抢险救灾、见义勇为、环境保护等社会公益活动,乐于助人,长期组织或参加公益爱心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
3.诚实守信、礼貌谦逊、待人和气、讲究卫生、爱护公物及环境,为建设文明校园和节约型校园做出突出贡献者。
三、评选时间
1.3月21日—3月24日,各学院组织学生进行自愿申报,并进行学院初评,初评结果要在学院内通过公告栏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2.3月25日(星期五)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将申报者推荐表、事迹材料(2000字)、相关证明及成绩单的纸质版报到校团委(申报者推荐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报至OA系统邮箱:2013022@hlju.edu.cn)。
联系人:闫玉亮,联系电话:86609314。
报名截止时间3月25日16时。
3.3月28日—4 月15日,学校组委会评审、公示阶段。
4. 4月下旬,学校进行表彰和奖励。
四、评委会组织机构
评委会主任:曲科军
评委会成员:陈文远  王洪滨  张学成  丁  宏  蒋  鲲 
李  石  郭金丰  刘文勇  周成刚
办公室主任:周成刚(兼)  闫玉亮
附件:黑龙江大学第二十届“校园最佳”推荐表.doc
黑龙江大学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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