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单位及学生:

2015年,我校有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2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60项,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917项。按照学校要求,将于近期开展结题验收评审与上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结题材料――纸质

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均按此要求。

(一)结题验收书。负责人和指导教师均需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盖章。(见附件)项目同时为国家级、省级、校级的,填写1份结题验收书即可,在验收书首页标明项目级别(详见表内说明页)。

(二)立项协议书。

(三)结题成果。成果形成时间应在项目研究时间范围之内,各类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包括创新课题项目和创新实验室项目):结题成果包括公开发表论文、专利、著作、调查报告、软件系统、实物等。公开发表论文(要求发表在省级以上核心刊物,需由教师与学生分别由第一作者发表论文,如只发表一篇论文,第一作者必须为项目组学生,教师可作为通讯作者)、专利、著作、调查报告应以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注明项目编号和“黑龙江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资助”字样;软件系统、实物等成果,需提供成果说明书和专家鉴定书。如项目成果获奖,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2.创业训练项目:结题成果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同时需提供针对上述两份材料的专家鉴定书,2名副高职以上专家签字。

3.创业实践项目:结题成果包括市场调研报告、创业计划书、企业运营报告、公司注册执照、公司实体运营照片等,同时需提供针对上述材料的专家鉴定书,2名副高职以上专家签字。

二、结题材料――电子

(一)结题验收书电子版。

(二)论文、研究报告或实物成果说明书WORD电子版。

(三)成果照片电子版:

1.综合:结题成果、协议书、结题验收书摆在一起的照片1张。

2.论文:若成果为发表论文、研究报告,需照封皮1张、目录1张、成果内页1套。

3.实物:若成果为实物,需照实验研究过程或实物成果1-2张,并在照片显著位置标注学校、学院及项目名称。

4.系统软件:若成果为软件系统,需提供系统截图若干张。

5.创业实践:若已注册公司,需公司执照照片1张,公司实体运营照片1-2张。

四、票据要求

校级项目提交结题材料的同时提交票据,国家级、省级待省教育厅验收后,提交票据。按学校要求具体如下:

1.票据总额:报销项目经费总额不得超过匹配经费总额,票据时间应在项目起止时间范围之内。经费须拨付给学生项目负责人。报销主体原则上项目费用拨付给学生项目负责人。

2.正规发票、查询真伪: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正规发票,如版面费、书费、原材料、试剂、器件类等实验材料费、打印复印费、办公用品、交通费(学生硬座往返火车票)等。1000元(含1000)以上发票由项目负责人在网上查询发票真伪,并打印查询结果,否则不予报销。

3.明细材料、差旅报销:原材料、试剂、器件类、办公用品、手撕发票等票据需附明细单;交通票据需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4.定点购买、询价购买:2015年6月以后的原材料、试剂、器件类必须采用询价原则,办公用品及耗材、电子产品及耗材需要在学校定点供应商处购买,请见附件。

5.公务卡强制支出项目:要求提供发票、公务卡消费小票、黑大公务卡账号。非公务卡强制支出项目:要求提供发票、黑大统一办理的学生中国银行卡号。银行卡如果不是中国银行卡,需提供准确的开户行名称(不得简写)、与之对应的联行号。调研交通费学生按往返火车硬座报销。

6.签字要求:请在每张发票背面填写项目名称,并由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签字,用黑色碳素笔签于票据背面左上角。

7.千元以上支付方式:单张发票超过1000元,将采取转账方式支付到发票开具单位,不打到个人账户。需提供收款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准确的开户行名称(不得简写)、与之对应的联行号。

五、项目负责人提交材料要求

1.提交时间:项目负责人需4月29日前提交上述纸质、电子材料。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生的可由各教学单位统一组织提前结题。

2.提交地点: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负责人均将上述结题、延期结题材料的纸质和电子版交至各教学单位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联络员处(见附件)。

3.延期结题:如个别项目不能按期完成,须填写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提交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纸质版需要指导教师签字、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盖章。延期时间一般为半年至一年。

六、各教学单位提交材料要求

1.结题情况汇总表:各教学单位完成项目结题评审后,于5月13日前提交国家、省、校级结题情况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由单位盖章、领导签字。

2.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材料:由各教学单位于5月13日前将原件1套盖章,同电子材料一并统一提交到创业教育学院,复印件本单位存档。请各学院务必按时提交,为学校参加教育部学生创新创业年会作品遴选做好基础工作。

3.校级项目结题材料:由各教学单位做好存档工作,所有材料参加下学期举办的“黑龙江大学第十五届学生学术成果评奖”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结题票据:各教学单位将国家级、省级、校级项目票据以立项项目为单位进行整理,并按书费、版面费、材料费等不同类别汇总粘贴,提交创业教育学院。

七、联系方式

地点:丽泽园(C区)4号教学楼创业教育学院103室

联系电话:86609130   何老师   电子邮箱:2001134@hlju.edu.cn

附:

附件1:结题验收书160316.doc

附件2:延期结题申请书160316.doc

附件3:2015年国家、省级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4:2015年校级项目结题情况汇总表.xls

附件5:各教学单位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联络员名单.xls

附件6:结题照片样例.zip

附件7:黑龙江大学政府采购项目询价单比价表.xls

附件8: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名单.doc

 

创业教育学院

2016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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