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3—2014学年综合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已开始,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定等级、原则

1、综合奖学金按综合测评名次排队评定奖学金;

2、学习名次前40%的学生有资格参评综合奖学金,按综合排名顺序取班级或专业人数的28%分获一、二、三等奖学金;

3、一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4%,二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8%,三等奖学金占学生人数的16%(实验班三等名额不限)。

二、奖励金额

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500元/年;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年;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元/年。

三、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可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四、记实(红、黄卡)的原则与发放标准”(见附件2)进行,如各学院自行制定,需遵守下列原则:

1、根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制定《学院综合测评加减分实施细则》,经学院公示后实施;

2、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同一项目取最高奖项(如发表学术论文加分,则英语六级不再累加;体育项目既获国家级奖项,又获省级奖项,取最高加分,只加一次);

3、扣分无底限,如受到多次纪律处分累计扣分;

4、学生干部加分最高为2分。

四、学习成绩核算方法

1、本次参加综合奖学金评定的学习成绩为2013—2014学年第一、第二学期成绩;

2、学习成绩的核算以教务处提供的2013—2014学年学分绩点为准;

3、必修课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五、综合分=学分绩点+综合测评分*10%。

六、学分和要求

1、学生累计获得的学分和不能低于本专业教学计划的最低学分标准;(学分标准请参阅教务处最新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学分和未达到最低要求的,取消参评资格,按照学分和高低排序在班级或专业的最后面;

3、学分和未达到最低要求的,计入班级总人数。

七、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9月12日下班前将附件3《学年成绩单》、附件4《综合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纸质文档,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到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并将附件4《综合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附件5《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的电子档发送到孙长征的教务办公网信箱。

八、注意事项

1、附件4《综合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中“班级或专业”、“参评人数”与附件3《学年成绩单》一致;

2、附件5《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以学院为单位上报,粘贴在一张表内,不要在一个excel内分若干个工作表(sheet1、sheet2、sheet3…)填写;

九、其他

1、请各学院将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后上报,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时请注明,奖学金评定最终结果以学校审核后结果为准;

2、请在给各学院发送的附件中,查询学生具体科目成绩、总学分、13-14学年学分绩点和不及格科数;

3、如对奖学金评定办法有不清楚的地方,请向学生管理科咨询。

 

学工部

2014.09.05

附件:1、学分绩点计算方法

      2、《黑龙江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之加减分实施细则

      3、学年成绩单

      4、综合奖学金评选结果汇总表

      5、综合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附件下载:29982014951343470.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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