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各相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的规定,我校2015年度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工作从即日开始,现将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要求:

1、申报成果范围包括论文、专著、编著、工具书及应用开发等成果。

2、2015年度成果评奖时限: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之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在此时限之外的成果不予受理。

3、此次评奖工作分为基层单位初评、学校复评、公示三个阶段进行。经个人申报后、由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初评。

二、报送要求:

1、《申报评审书》2份;

2、申报成果及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论文原件上报材料审核后即返回,只留复印件;著作原件评奖后返回);

3、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纸质《统计表》1份;

三、评奖工作不收取评审费。

各单位科研秘书将通过初评的材料统一报送到社会科学处。《申报评审书》、《统计表》电子版发到新版黑龙江大学校园信息门户邮箱(腾讯企业邮箱)武嵩昊处。

截止时间:12月9日

联系人:武嵩昊

联系电话:86604962

附件:

黑龙江大学2015年度人文社科优秀科研成果评奖统计表.doc

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2015年度)申报评审书.doc

黑龙江大学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条例.doc

 社会科学处

201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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