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加强学生会的队伍建设及规范化管理,提高学生会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促进我校学生会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校团委、校学生会决定在全校各级学生会中开展2015年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5年11月9日—11月26日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

(一)“优秀学生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级学生会。

(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 ”的评选范围为全校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成员。

三、名额分配

评选优秀学院学生会10个,校学生会优秀部门3个。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评选名额按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名额分配见附件3)。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会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学生会和研究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职能,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四进四信”主题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服务学校的改革、稳定和发展贡献力量,并发挥了积极作用。

2. 遵守《黑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3.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情况良好。

4.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

2.勤奋认真,刻苦钻研专业知识,申报者综合成绩需在班级(或专业)排名为前50%。

3.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有效组织开展各项学生会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所在学生会中真正起到骨干作用。

4.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纪律处分。

5.申报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者在校学生会或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任职至少一年。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学生会组织

优秀学生会评选采取学院团委推荐、校学生会审核、民主评议方式进行。考核分以下两部分:

1.日常工作量化考核

日常工作量化考核满分100分,占总分60%。各学院学生会上交不超过2000字的申报材料。此外,各学院学生会、校学生会各部门须按照《黑龙江大学2015年优秀学生会组织评选评比细则》(附件1)和《黑龙江大学学生会优秀部门评比细则》(附件2)条例要求上交佐证材料。

2.现场答辩

现场考核为各学院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介绍,满分100分,占总分40%。现场答辩评委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校学生会各工作部部长和各学院学生会主席组成。

(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

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评选采取学院团委推荐,校团委审核的方式进行。请各学院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按要求填写《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3),校团委将根据学生干部材料情况,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总数要符合名额分配表中人数。所有优秀学生会干部申请人均须经过所在学院推荐,方可参加本次评选。

六、优秀学生会组织评选流程

1.材料审核。

校学生会主席团根据各学院上交的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

2.评比答辩。

各学院学生会需准备PPT答辩材料,答辩时间不得超过3分钟,答辩内容围绕本学院学生会组织简介、组织架构、特色活动、学校和社会反馈等方面进行介绍。答辩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选要求

各学院团委、各学生会组织要按照要求高度重视,加强指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推荐的优秀学生会组织须填写《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申报表》(附件4)、申报材料、佐证材料;推荐的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须填写《黑龙江大学2015年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申报表》(附件5),所有申报表、申报材料和佐证材料纸质版请于2015年11月18日13:00——17:00交至校学生会办公室(主楼A座317),电子版请发至hljuxsh@163.com。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联系人:潘强强  86604239

 

附件:

校青函字56号 关于评选2015年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的通知.doc(包含以下内容)

1.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评比细则

2.黑龙江大学学生会优秀部门评比细则

3.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名额分配表

4.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申请表

5.黑龙江大学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申请表

 

 

校 团委

校学生会

校研究生会

2015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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