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表彰我校综合素质全面发展且单项突出的学生寝室,在广大学生中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决定开展黑龙江大学2014-2015学年学生文明寝室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生(含研究生、本科生)寝室均可参评。
二、 评选奖项
标兵寝室:10个,从文明寝室中产生;
文明寝室:评选包括“优良学风寝室”、“党员示范寝室”、“科技创新寝室”、“文体艺特色寝室”、“新生卫生示范寝室”五个单项寝室,择优评选,名额不限。
三、 评选基本条件
(一)寝室成员思想积极上进。
(二)寝室成员团结友爱,有和谐的寝室生活氛围。
(三)2015年学校卫生检查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无使用违禁电器情况。
(四)寝室成员无不及格科目、无违纪。
(五)以往当选文明寝室的,今年仍可申报参评,鼓励其申报不同类型的文明寝室。
四、评选内容
(一)优良学风寝室
1.全部寝室成员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占班级或专业前40%(以校综合奖学金成绩排名为准);
2.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获得过校级综合奖学金或其他奖学金,要求出示有效证明;
3.寝室成员能积极帮助学习较差的同学,友好互助,并且与班级同学关系良好。
(二)党员示范寝室
1.寝室成员至少有1人是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超过半数以上(含半数)成员为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
2.寝室成员思想觉悟高,注重理论学习,积极帮助其他同学向党组织靠拢;
3.全部寝室成员上一学年成绩“综合排名”占全年级或班级前40%(以评选校综合奖学金成绩排名为准);
4.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担任班级、学院或校级学生组织学生干部,关心校、院学生工作及班级事务,积极参与党员联系寝室等活动,热心服务同学,能够积极配合老师的工作,做事认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科技创新寝室(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寝室成员热爱创新、创业与实践,寝室科研或创业氛围浓厚;
2.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在校级以上(含)创新创业竞赛、“挑战杯”系列竞赛等比赛中获奖,并且至少有1项一等奖,要求出示有证明;
3.寝室成员中有超过半数成员(含)公开发表过科研创新论文或者主持和参与校级以上(含)科研课题(在研课题也可申报)。
(四)文体艺特色寝室(至少满足其中两项)
1.寝室成员爱好广泛,有超过半数成员(含)积极参加各类文学、体育、艺术、演讲、辩论等活动,并获得校级以上(含)奖励,要求能够出示有效证明;
2.寝室成员中至少有1人曾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含)文艺或体育活动并表现突出,要求能够出示有效证明;
3.寝室有成员取得文学创作(如出版小说、散文集、诗词歌赋等)。
(五)新生卫生示范寝室
1.寝室全体成员均为新生;
2.寝室入学后卫生检查结果均为“优秀”;
3. 以公寓辅导员推荐为准,推荐比例为所在公寓楼新生寝室数的5%。
五、评选时间
1.11月2日—11月16日,学生寝室自愿报名,经所在楼公寓辅导员签字审核后报到所在学院,学院辅导员重点审核所有学生成绩排名及有无违纪、挂科情况,报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审核签字。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将申报寝室申报表、汇总表、寝室事迹、相关证明的纸质版报到学工部宿舍管理科。(B区综合南楼204室,寝室申报表、汇总表和事迹材料的电子版报至网络协作平台tianlitao信箱)。联系人:田丽涛,联系电话:86609871,报名截止时间11月16日16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11月17日—11月26日,宿舍管理科对申报寝室进行初审、卫生抽查阶段。
3. 11月下旬,组织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校园网公示阶段。
4. 12月初,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 生 处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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