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研究顺利进行,学校决定对2015年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进行中期检查,中期检查情况将作为评估学生项目进展、核查项目经费使用的重要依据。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针对本科生2015年度校级创新课题项目、创新实验室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检查项目进展情况、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下一步研究计划等。校级创业训练项目已经在学校创业管理课程中完成项目的,可以不参加本次中期检查。

二、检查程序

1.材料提交。项目负责人于2015年11月15日前将《中期检查表》(附件1)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1份,经指导教师签字后,报送项目负责人所在教学单位。

2.专家评审。教学单位组织评审,在每份中期检查表上写出中期检查结论并盖公章,由本单位留存。

3.情况上报。各教学单位于2015年11月20日前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专家委员会办公室(创业教育学院)上报中期检查情况报告(附件3)的电子文档1份。

4.学校通报。学校统一发布2015年校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情况通报。

三、检查原则

1.继续推进。按预期计划推进,预期成果明确,结题时将按照《项目协议书》的规定匹配项目资金。

2.限期整改。未按计划推进,项目进展缓慢,预期成果不明确,要求项目负责人限期整改,停发项目资金,待情况好转后匹配项目资金。

3.终止项目。由于客观原因导致无法达到项目预期成果,且项目负责人已尽量采取相关措施仍无法排除项目进展过程中的障碍,做终止项目处理。

四、相关说明

1.项目同时为国家级、省级、校级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分别填写国家级、省级、校级中期检查表。校级中期检查表交至学生所在教学单位,国家、省级项目中期检查表直接交至创业教育学院(国家、省级检查要求请另见通知)。

2.按照学校要求,2015年校级创新训练项目将于2016年5月开展结题,结题通知将另行发布。项目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的,教学单位可统一组织提前结题。

3.请各教学单位做好学生各级项目研究的跟踪推进工作,督促教师指导学生完成项目,要求学生提高结题率与成果质量,提高学生实践能力。

五、联系办法

联系人:何老师  86609130

地  址:丽泽园(C区)4号教学楼创业教育学院103室

  办公网邮箱:hemengyuan

 

附件:1.黑龙江大学校级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2.黑龙江大学2015年创新创业训练项目汇总表.xls

   3. 2015年校级创新训练项目中期检查报告模板.doc

  创业教育学院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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