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鼓舞和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项活动中争当表率,校团委决定对2014—2015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评选参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现将评选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见《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编第九章学生奖励部分相关内容。
二、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必须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学生对拟推荐人选意见,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
(二)评选名额见附件1.
(三)最佳团支部各学院限报一个,最佳团干部各学院限报一名,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中产生。
(四)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五)学生在学校或学院团委指导的任一学生组织担任职务者均属于学生团干部。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先进个人:请各学院在
先进集体:请各学院在
附件包含:1、黑龙江大学2015年团内评优名额分配表
2、黑龙江大学最佳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统计表
下载地址: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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