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表彰先进、总结经验,鼓舞和激励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各项活动中争当表率,校团委决定对2014—2015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和表彰,评选参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进行,现将评选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及程序

见《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编第九章学生奖励部分相关内容。

二、评选要求

(一)各学院团委必须在民主评选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学生对拟推荐人选意见,认真组织评选和推荐。

(二)评选名额见附件1.

(三)最佳团支部各学院限报一个,最佳团干部各学院限报一名,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中产生。

(四)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

(五)学生在学校或学院团委指导的任一学生组织担任职务者均属于学生团干部。

三、上报时间及要求

先进个人:请各学院在10月27日(下周二)前完成评选工作,并将评选结果在学工部网站(http://xgb.hlju.edu.cn)及学院公示三个工作日,学工系统将于10月27日(下周二)开通在线申请,学院推荐的学生登录系统提交申请,按照要求填写相关内容,经学院在线审核通过后,由辅导员打印登记表,并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加盖学院公章后,于10月30日(下周五)10点前将各类《登记表》上报团委,最终评定结果以学校审批为准。

先进集体:请各学院在10月27日(下周二)15点前将《先进团支部统计表》及团支部事迹材料的电子档发送至李娜新版邮箱(2008044@hlju.edu.cn),纸质版材料经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到校团委李娜处。先进团支部事迹材料中要有以下具体数字:团支部人数;团支部党员人数;英语、计算机过级人数;获各类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人数;在各项活动中集体和个人获奖情况;同时要标明团支部无违纪学生。

 

附件包含:1、黑龙江大学2015年团内评优名额分配表

     2、黑龙江大学最佳团支部、先进团支部统计表

下载地址:青发25号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最佳团支部、最佳团干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doc


 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5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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