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已于2015年5—7月集中为在校生办理了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回执盖章手续,现开始针对2015级新生集中办理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回执盖章手续。请各学院2015级新生辅导员收齐学生手中持有的 “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单”,认真填写“2015年黑龙江省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回执统计表” (见附件)纸质版上交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校园网zhangshuang10信箱。

需要高校资助管理中心或高校学生处盖章的回执表于9月6日——11日以学院为单位由辅导员统一到学工部贷款助学科(主楼C座213室)盖章,盖章后当日立即返还学院,学院统一复印后将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回执单中“学校留存联”剪下与一份完整的复印件左上角订书器装订后上交、回执单原件上半联返给学生进行申贷下一环节使用。

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学生回执单所填信息,保证信息准确无误。

2、如果学院没有学生办理黑龙江省生源地贷款,也请在“2015年黑龙江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信息统计表”上注明无此类情况并签字盖章后及时上报。

3、个别学院有老生(上学期办理)黑龙江生源地贷款回执丢失需补办的也可同期办理。

                                       学工部

2015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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