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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七届全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
post by:615NET 2015-3-27 23:55

各学院团委: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进共青团青年志愿服务事业,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激励更多的青年和社会公众参与青年志愿者行动,团省委决定开展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我校将按团省委通知相关要求,选拔、推荐候选人参加全省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届评选表彰活动的奖项有: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服务集体、黑龙江省优秀青年志愿者。

二、评选办法

各学院可推荐优秀集体和个人各1个。

各学院上报至校团委后,校团委将申报材料推荐至团省委,参加全省差额评选,最终结果以团省委联评为准。

三、参评条件

我校在籍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历届曾获全国、全省志愿服务表彰的,不再参评。

1.优秀个人奖参评对象为长期在基层一线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并在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平台注册的青年志愿者。参评基本标准:(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2)践行志愿精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服务业绩突出;(3)服务时间较长,事迹感人。

2.优秀集体奖的参评对象为成立2年以上或为大型活动、抢险救灾等提供阶段性服务、做出突出成绩的青年志愿者协会,事迹感人。

3.申报者须获得过市(地)级、校级志愿服务方面荣誉或奖项。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各学院团委指导申报团队和个人填写附件中的登记表,并另附事迹材料和活动照片。登记表要求:事迹简介140字以内,要求高度概括,文字精炼,突出主要事迹。事迹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要求内容充实,结构清晰,文字准确。活动照片要求:图片5-10张,要求有活动背景,有代表性,像素不低于1600*1200规格。

完成填写后,以学院为单位,于2015年3月30日上午11:30前将登记表(纸质版)和事迹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主楼A座310)。登记表(电子版)、事迹材料(电子版)、活动照片(jpg格式电子版)打包发送至hljuzyz@163.com。联系人:闫玉亮,电话:86609314。

校团委

201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