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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的通知
post by:615NET 2015-3-24 20:16

关于报送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

信息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在服务广大师生,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积极作用,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校园网络传播秩序,打造统筹部署、协同作战的全媒体平台,学校党委宣传部将统计汇总全校范围内所有二级学院、部门及下辖学生组织的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的开通情况,并拟组建黑龙江大学微博、微信联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公共微博是指全校范围内的所有二级学院、部门及其指导的各类学生组织,在各网站微博平台上推出的公共微博帐号,包括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微信公众平台是指全校范围内所有二级学院、部门及其指导的各类学生组织,在腾讯微信公众平台上申请且已开通的公众号(包括订阅号、服务号);

    2、各二级学院、部门及其指导的各类学生组织的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由各二级党组织负责汇总统计; 

3、本次统计上报的截至期限为4月10日,4月10日前申请的所有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需要逐个填写备案登记表,由各二级党组织汇总后报送至宣传部(主楼A座602)何英蕾(电子版发至教务办公网邮箱heyinglei),电话:86608307;

4、4月10日之后申请开通的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由各二级学院、部门审核后,五个工作日内直接报送党委宣传部备案。

    5、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的统计报送工作,认真做好落实,切实做到宣传到位、统计全面、信息准确。

附件1:黑龙江大学公共微博备案登记表.doc

附件2:黑龙江大学微信公众号备案登记表.docx

附件3:公共微博及微信公众平台信息汇总表.xls

                                  党委宣传部

                                201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