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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的通知
post by:615NET 2015-3-22 19:33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青年学生思维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增进各学院之间的文化交流,校团委决定在2015年3月至5月期间举办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黑龙江大学学生会

黑龙江大学有线广播台

黑龙江大学辩论文化协会

二、参赛对象

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组建参赛队1支,辩手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各辩论队由领队教师1名、领队学生1名,一、二、三、四辩各1人及候补队员(4名)共计10人组成。

三、比赛安排

1.2015年3月11日—3月23日:辩题征集与通知报名阶段。

2.2015年3月25日:开幕式暨抽签仪式。

3.2015年4月1日—4月2日:初赛阶段。

4.2015年4月11日:复赛阶段。

5.2015年4月18日:四分之一决赛阶段。

6.2015年4月25日:半决赛阶段。

7.决赛及颁奖仪式时间待定。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 全天

2.报名方式:请各学院填写《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文档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座317),电子版发送至网络办公协作平台邮箱zhangdan,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86604239。

五、比赛说明

(一)评分标准

1.每场将由评委对比赛进行全程评议,每场比赛的点评嘉宾由其中一名评委担任。

2.每位评委打分总分为300分,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

注:辩手辩论过程中可将资料集中在自制卡片上,发言时以备参考,在自由辩论时队员可以相互提供发言线索。

(二)胜负判断

1.团体得分是判断胜负的标准,每场比赛的胜方由评委所打团体分之和高者获得。

2.每场比赛的最佳辩手由评委评议决定,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规则》(见附件3)。

(三)分组对阵及辩题设定说明

1.本次比赛将全部参赛队伍分为A、B、C、D四组,每组设种子队一名。种子队为上一届“朝阳杯”辩论赛的前四强队伍。种子队直接进入第二轮比赛。

2.比赛的对阵形势将在开幕式上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抽签顺序按照抽签仪式当天的领队报到顺序进行。

3.对阵双方的所持立场在每轮比赛前由各队领队抽签确定。

4.本次比赛在开幕仪式上进行初赛辩题抽签,此后每场辩题在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抽签决定。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团体冠军、亚军各1名,季军2名,每场最佳辩手1名,全程最佳辩手1名,由评委评出。

 

附件包含:

      1.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报名表

2.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评分标准

3.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规则

附件下载地址

                                            校团委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