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青年学生思维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增进各学院之间的文化交流,校团委决定在2015年3月至5月期间举办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黑龙江大学学生会
黑龙江大学有线广播台
黑龙江大学辩论文化协会
二、参赛对象
以各学院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单位组建参赛队1支,辩手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各辩论队由领队教师1名、领队学生1名,一、二、三、四辩各1人及候补队员(4名)共计10人组成。
三、比赛安排
1.2015年3月11日—3月23日:辩题征集与通知报名阶段。
2.2015年3月25日:开幕式暨抽签仪式。
3.2015年4月1日—4月2日:初赛阶段。
4.2015年4月11日:复赛阶段。
5.2015年4月18日:四分之一决赛阶段。
6.2015年4月25日:半决赛阶段。
7.决赛及颁奖仪式时间待定。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 全天
2.报名方式:请各学院填写《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报名表》(见附件1),纸质文档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送至校团委办公室(主楼A座317),电子版发送至网络办公协作平台邮箱zhangdan,联系人:张丹,联系电话:86604239。
五、比赛说明
(一)评分标准
1.每场将由评委对比赛进行全程评议,每场比赛的点评嘉宾由其中一名评委担任。
2.每位评委打分总分为300分,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评分标准》(见附件2)。
注:辩手辩论过程中可将资料集中在自制卡片上,发言时以备参考,在自由辩论时队员可以相互提供发言线索。
(二)胜负判断
1.团体得分是判断胜负的标准,每场比赛的胜方由评委所打团体分之和高者获得。
2.每场比赛的最佳辩手由评委评议决定,具体内容详见《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规则》(见附件3)。
(三)分组对阵及辩题设定说明
1.本次比赛将全部参赛队伍分为A、B、C、D四组,每组设种子队一名。种子队为上一届“朝阳杯”辩论赛的前四强队伍。种子队直接进入第二轮比赛。
2.比赛的对阵形势将在开幕式上以抽签的方式确定。抽签顺序按照抽签仪式当天的领队报到顺序进行。
3.对阵双方的所持立场在每轮比赛前由各队领队抽签确定。
4.本次比赛在开幕仪式上进行初赛辩题抽签,此后每场辩题在上一场比赛结束后抽签决定。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团体冠军、亚军各1名,季军2名,每场最佳辩手1名,全程最佳辩手1名,由评委评出。
附件包含:
1.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报名表
2.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评分标准
3.黑龙江大学第十六届“朝阳杯”辩论赛规则
校团委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