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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高新技术成果的通知
post by:615NET 2014-11-28 22:41

全校各理工科学院、科研单位教师和科研人员:

    为落实陆昊省长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座谈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高新科技成果在我省实现产业化。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决定对全省高校高新技术成果进行全面征集和梳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通过摸底统计,全面掌握我省高校已产出的高新科技成果总量;建立黑龙江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库,为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获得支持提供依据;举办科技成果转化对接活动,促进高校的科技成果与我省十大重点产业需求有效对接,整体、系统有针对性推动高新科技成果在我省实现产业化。

二、征集范围 

    本次工作统计的高新技术成果类别为应用型成果,时限为2010至2014年已有高新技术成果,且限于成果成熟度已完成中试、孵化或试生产、市场化产品阶段。具体统计范围包括: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地方科技计划(专项、项目)产生的应用型科技成果,以及自主研发产生的应用型高新技术成果。 

三、填报方式 

    申报人请登陆“黑龙江省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库信息系统”进行项目信息填报,网址:http://219.147.168.104/Kjpt/Achi。点击“注册用户”—点选“申报人注册”—“选择工作单位”点选“黑龙江大学”,其余相关资料请如实填写,注册成果后即可登录系统。

四、申报流程 

1、增加项目:申报人登陆本系统后,请点击“增加项目”按钮,填写成果名称等相关信息后,点击“确定”按钮可进入项目详细信息填报页面,请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如实填写项目的相关信息。点击页面上方的“保存”按钮,可对已填报信息随时进行保存,其中“成果情况”第一项“成果登记号”如申报人承担了选择项中的项目请在相应项目上勾选,如申报人在选择项中未显示请在“1-未登记”栏勾选。 

2、修改项目:项目列表中将列示出申报人已填报的项目,点击该项目后操作栏内的“修改”,可获取选定项目的详细信息,在未提交申报单位审核前可随时修改保存相关信息。如单位的审核意见为“需修改”时,请按相应要求,修改完善项目相关信息。 

3、提交项目:当申报人确认填写信息准确无误后,可点击项目详细信息填报页面中信息提交分页内的“信息提交”按钮,提交项目信息,等待单位的审核。 

4、单位基本情况说明:高校在填写推荐部门时请选择黑龙江省教育厅。

五、其他要求

1、请各相关教师务必于12月2日11时前将科技成果信息提交填报系统。

2、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征集范围及条件,安排专人负责本单位项目信息的征集、梳理和上报工作。

六、咨询方式 

在项目填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拔打电话咨询。 

技术支持:0451-51920344/51920355/15846579492 

业务支持:0451-86609265/18345128333(黑龙江大学科技处)

          0451-82621220/82628506(省教育厅科技处)

 

黑龙江大学科学技术处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