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相关单位:
黑龙江大学第九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会已经任期届满,须进行换届成立黑龙江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黑龙江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方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工作直接关系到我校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请各单位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二、学院分委员会的设置和组成
本届学位评定委员会设立30个学院分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
每个学院分委员会由7-9人组成。具体请参见《黑龙江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方案》。
三、学院分委员会委员条件
请参见《黑龙江大学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换届方案》。
四、工作组织与时间安排
本次换届工作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
具体联系人:田永梅 86604799。
请相关院于2014年11月24日前将学院分委员会委员名单(附件2)上报校学位办公室(主楼B206室)。
附件:
黑龙江大学学位办公室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