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丰富校园体育文化活动,弘扬阳光体育精神,推动我校乒乓球运动的发展,增强学生的体质和提升集体凝聚力,加强学生之间的交流,培养学生顽强拼搏的优良品质。特举办黑龙江大学阳光体育系列活动——黑龙江大学阳光体育乒乓球比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办单位:
黑龙江大学体育部
二、竞赛日期、地点:
2014年11月15日— 11月17日,在体育馆二楼乒乓球馆举行。
三、竞赛项目:
男、女混合团体对抗赛、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四、参加办法:
1.黑龙江大学在籍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混合团体对抗赛以各院系为单位。
(注:混合团体对抗赛和单打比赛只接受院系的统一报名,个人报名概不受理。)
2.各参赛院系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混合团体对抗赛男、女运动员各报3人;单项比赛男、女运动员各限报4人。
五、运动员资格:
1.凡具有黑龙江大学各院系正式学籍和在校在读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留学生均可报名参赛。
2.进修班、干训班、短训班、代培班、旁听生、函授生、电大、夜大不得报名参赛。
六、资格审查:
各参赛单位有权对有异议的运动员资格问题提出申诉,申诉时可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由领队签名的书面申诉书。
七、竞赛方法:
1.团体比赛采用男、女混合团体对抗赛的比赛办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2. 单项比赛与混合团体对抗赛同时报名,单项比赛在团体对抗赛结束后进行。
3. 男、女混合团体赛比赛次序为:
1、男——男
2、女——女
3、男——男
4、女——女
5、男——男
4. 比赛为五场三胜制。第一阶段五场全部进行,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全部上场,即每
场团体赛每名运动员均上场1次;第二阶段一方先胜三场则剩余比赛不再进行。
5. 单项比赛根据报名人数多少确定:采用淘汰赛或采用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第二阶段淘汰赛增加附加赛,决出前八名。
6. 采用中国乒乓球协会最新审定的《乒乓球竞赛规则》。
7. 第一阶段小组循环赛采用三局二胜、11分制,团体和单打第二阶段淘汰赛增加附加赛采用五局三胜、11分制。
8.比赛开始后10分钟未到的运动员视为弃权。
9.比赛使用红双喜三星、40毫米、白色赛璐珞乒乓球。
八、奖励办法:
团体对抗赛均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个队时,奖励名次为N-1。单项比赛均录取前八名。
九、报名:
各参赛院系必须于11月3日下午17:30前,将报名单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lihui@hlju.edu.cn, 联系人:李慧 电话:13104500280 逾期不受。
十、裁判员:
1.由体育部派裁判员若干名。
2.大会裁判长由体育部选调派出。
十一、所有参赛运动员进球馆必须换鞋,否则不能参赛。
十二、未尽事宜,其解释权归黑龙江大学体育教研部。
注:报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