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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部:关于评定2013—2014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的通知
post by:615NET 2014-10-24 12:59

各学院:

请按下面要求评定2013—2014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

一、评定标准

学习标兵奖学金获得者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四编第九章学生奖励第一节基本要求和第一百八十二条要求。

2、学习名次必须为专业第一。

二、名额分配

以2011、2012、2013三个年级学生总数为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评定一名,1000—2000人的学院评定两名,2000—3000人的学院评定三名,3000人以上的评定四名。具体名额见《2013—2014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三、上报时间

请各学院在学工部网站及院内公示3天(可在上报材料当天开始公示),于10月31日(下周五)11点前将《学习标兵奖学金申报表》(见附件)以书面形式报送学工部学生管理科,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孙长征的教务办公网邮箱。

 附件:

2013-2014学年学习标兵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学习标兵奖学金申报表.xls

学工部

201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