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应用数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同时选拔参加全国数学建模竞赛的队员,由黑龙江大学创业教育学院主办,数学科学学院承办,“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数学建模竞赛暨2016年东北三省数学建模联赛”将于2016年4月中旬举行。现将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组队辅导
1.竞赛计划将于2016年4月旬至5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另见网上通知。
2.以团队形式参加竞赛,竞赛队以3名本科生为一队。为提高竞赛的竞争力,鼓励学生跨专业组队。
3. 竞赛规则参照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规则,竞赛期间参赛学生可以使用各种图书资料、计算机软件以及网络资源。
4.报名期间数学科学学院将派建模竞赛指导教师进行两次讲座。
讲座的内容:数学建模竞赛指导 主讲人:张 龙
讲座的内容:数学建模竞赛中的基本方法和原理 主讲人:赵治涛
5. 竞赛期间答疑五次:
6.学校将对获得校一、二等奖的各队进行答辩,确定最终的竞赛成绩,并报送东北三省数学建模联赛组委会,参加联赛评奖。
二、竞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2日(周末不休息)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晚上 19:00—20:30
2.报名地点:A8-321办公室,咨询电话:86604285。
3.报名结束后,各队不得变更成员。
三、竞赛题目公布时间、答卷要求、交卷时间、纪律要求
1.竞赛题目将于2016年4月中旬公布,具体时间另见网上通知。
2.要求按照赛题中所给的论文格式进行论文书写。
3.各队交卷时间另行通知。
4. 学校将组织撰写出优秀论文的参赛队进行答辩,最终确立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名单。
5.各参赛队要严格遵守交卷时间及竞赛纪律。发现抄袭,雷同的问题,除取消该队成绩外,
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四、竞赛奖励
1. 竞赛设立东北三省和黑龙江大学一、二、三等奖和成功参赛奖,并颁发证书。
2. 获得校级一、二等奖的主要队员可直接获得参加全国大学生建模竞赛的资格。
3. 获得校级三等奖以上的学生,可加相应的创业教育学分和综合测评分数。
黑龙江大学创业教育学院
数学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