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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在校学生返校注册工作的通知
post by:615NET 2016-2-24 22:29

各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2月27日、28日为学生报到注册日,请各学院依据《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十条、第八十一条做好学生返校注册工作。

一、   注册说明

1.学生持本人学生证到辅导员处报到。

2.学院对已返校报到且不欠费的学生进行盖章注册,对欠费学生只登记返校缓注册,不予加盖注册章。

3.因故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要履行请假手续。

(1)因病请假的学生需提供医院证明;

(2)因事请假的学生提交有家长签字确认的请假申请;

(3)在外实习或实践的学生要提供由家长和学生本人签字的承诺书。

4.请假学生可通过访问学工系统中“缓注册”模块中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辅导员应及时对缓注册申请予以审核。

5.本学年学籍注册采取网络注册,各年级辅导员登录xgs.hlju.edu.cn/epstar,在“报到注册”中完成学籍注册工作,详细使用说明请查看附件1。

二、时间要求

1.2月28日18:00点前,各学院在“学工部信息系统”中完成学生注册数据录入,对请假、未请假及未注册等特殊情况,在备注中详细记载。

2.3月1日10:00点前,各学院将各年级、各专业无故未返校学生名单(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并由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后上报学生处学籍管理科。

三、工作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返校报到注册工作,辅导员要在现场亲自组织学生注册。做到数据录入准确、上报及时,请假、实习手续齐全。

2.学院要加强对未返校注册学生情况的掌握,及时与学生本人及家长进行沟通反馈,告知相关学籍管理政策及未按时返校注册后果,并在注册系统内做好详细记录,对于无故未返校注册学生按照《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处理。因请假办理暂缓注册的学生返校后需通过学工系统办理注册手续。

3.对于办理学籍异动(休学、复学等)的学生先到辅导员处提出申请,学生须持辅导员通过学工系统打印的相关审批表到学籍科办理相关异动手续。

4.各学院要做好提前延长修业年限学生的教育、管理与帮扶工作,对未按时返校注册的学生,学院要及时与学生及家长联系核实确认学生情况,并告知学校有关注册相关政策。对于休学期满的学生应提醒办理相关复学或退学手续。

5.召开学年或班级大会,开展校园安全、用电安全等安全教育,相关活动通讯及时发布在学工部网站(xgb.hlju.edu.cn)。

6.学院通过召开假期见闻座谈会等方式,对学生返校后思想状况进行调查,形成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报告,上报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

7.辅导员深入课堂,掌握学生学习状态,做好开学初的教学秩序检查,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干部作用,加强课堂考勤。

8.辅导员深入寝室,督促学生对寝室卫生进行清扫,宿管科自开学第一周始,每周三进行寝室卫生检查,检查结果网上通报。同时,要求学生必须持“一卡通”进出寝室,提醒学生返校期间人员繁杂,注意个人财物安全。

9.辅导员与学生加强沟通交流,全面了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关注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状况,发现学生各种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并做好相应的危机干预工作。

                                       黑龙江大学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