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014--2015学年校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学院按照《黑龙江大学“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例》(到学工部网站“文件汇编”----“奖贷助学科”栏查看)的要求及学工部划拨的名额认真进行评选。
一、评审程序
1、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上进行申请(申请时间:12月1日—12月3日);
2、学院在申请学生当中择优评选,经审核通过后,确定学院推荐名单,并将评选结果(即《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从系统中导出,并对获奖学生的人数、等级进行逐一核对,准确无误后打印《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
3、学院将评审结果在学工部网站及学院全体师生中公示3天(由于此次上报材料时间较紧,学院可在上报材料的同时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学校公示前予以修正);
4、学工部对各学院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二、材料上报
1、上报时间:
12月7日16:00前;
2、上报材料:
《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申报表》纸质文档,经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总支公章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上报。
三、工作要求
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选,如在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校规校纪严肃处理。
附件:
学工部
2015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