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学生民主评议、学院评议小组测评、学院评议工作组审核、学工部终审,以下学生被认定为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见附件),特此公示。
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日期:2015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15日
联系电话:86609202
附件(为保障学生隐私,学号已经删除):
学 工 部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