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年国家助学金学生网上申请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和标准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共分三等,一等: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每人每年3000元,三等:每人每年2000元。一年分两次发放,秋、春季学期各半。
二、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警告(含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
7. 已被列入2015年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
三、评定程序
本次评定利用学工管理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见《黑龙江大学学工系统学生国家助学金操作手册》(附件),如在申请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可致电86604835进行咨询,流程如下:
(一)学生网上申请:学生进入黑龙江大学校园网信息门户网址http://my.hlju.edu.cn进行国家助学金申请,具体操作见(附件),本年国家助学金首次采用系统操作,学生务必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申请后才可进入国家助学金评定环节。
(二)辅导员根据下拨名额结合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际情况进行网上审核信息、线下评定、导入最终名单(名额及上交材料要求校园网另行通知)。
(三)学工部对各学院上报的结果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系统开放时间:
2015年10月14日8:00点---10月15日24:00点
五、工作要求
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工作。各学院辅导员老师必须高度重视,通知符合申请资格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务必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网上个人申请,按系统操作步骤进行申请、提交。
附件:
学工部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