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级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绿色通道”申请对象
因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正常缴纳学费的2015级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 “绿色通道”办理程序
(一)已在迎新系统上完成 “绿色通道”申请的新生:
1、报到时向学院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生源地贷款相关材料,并接受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通过后,新生领取《2015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联系单》;
3、新生持加盖学院公章及学院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的《2015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联系单》到学校收费处办理其它交费手续。
(二)未在迎新系统上完成“绿色通道”申请的新生:
1、报到时向学院提交《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生源地贷款相关材料,并接受学院审核;
2、学院审核通过后,将新生相关信息现场录入迎新系统,并引导新生到学校“绿色通道”办理处打印《2015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联系单》;
3、新生持加盖学生处公章及学生处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的《2015级新生入学“绿色通道”联系单》到学校收费处办理其它交费手续。
三、具体要求
1、新生“绿色通道”是我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各学院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详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认真核实相关材料,为开学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及落实各项资助政策打下基础。
2、在办理“绿色通道”过程中,各学院要依据学生提供的家庭所在地村(居民委)、乡镇(街道)两级部门开具的《黑龙江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重点了解学生孤残、家庭重大变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并将本学院初步认定的特殊困难学生名单(见附表)在9月1日16:00前报送学工部贷款助学科(电子版发至校园网yudianhua邮箱),以便在今后资助工作中进行重点帮扶。
附件:
学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