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在即,现将本学期的选课注意事项和选课时间安排公布如下:
一、特别注意事项
(一)部分2013级同学开学第一周要选《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辅导》课程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在全省高校深入开展“四进”、增强“四信”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专题辅导》课程列入黑龙江大学新版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必修课程中,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重要扩展和延伸,16学时,1学分,并纳入毕业资格审核。该课从2013级开始,在大三年级开设。
1.2013级修读学期安排
2013级同学分两批在2015-2016学年的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修读完成。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修读该课的学院有:创业教育学院、电子工程学院、东语学院、俄语学院、法学院、国际文化教育学院、化学化工与材料学院、软件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农业资源与环境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中俄学院。
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修读该课的学院有:历史文化旅游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数学科学学院、水利电力学院、文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西语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艺术学院、应用外语学院、外语教学研究部、哲学学院、政府管理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2.开课和选课方式
根据该课小班教学的实际需求,已经生成的课表全部作废,需要同学们在开学第一教学周重新注册该课。该课将在2-10教学周和11-18教学周分两批开设,学生可以自由选课。
为了保证课程资源的充分利用,课程名额将分别在第一教学的周一15:30、周三15:30、周四15:30三个批次释放,每次释放20个名额。
至第一教学周的周五,如果各门课程资源名额均满或都冲突而无法选择该课,请于周五查询选课网站的通知或致电86608486或86608294进行咨询。
(二)继续执行最低积分1分的消费制度。
默认扣除1个选课积分进行选课。退课积分不返还。
(三)可修读课程总量不超过40学分限制
每名同学在每学期选课中可以修读的课程总量不得超过40个学分。
(四)选课和退课错时操作时间安排
每日11:15—13:30可以退课,但不能选课;每日15:30—第二天11:15可以选课,但不能退课。逢周六、周日只能选课不能退课。
(五)以下网址均可以进行正常选课
二、选课时间安排
|
选课阶段 |
时间安排 |
选课内容 |
注意事项 |
|
第四阶段 (试听改选) |
8月24日上午9:40 ----8月31日上午9:40 |
不修读的课程均可以退课、可以抢有名额课程 |
1. 退课课程所用积分不返还; 2. 抢选课程默认扣除1个选课积分,如果积分不足将无法选课; 3. 选课和退课错时进行。 |
|
第五阶段 (正常修读期退课) |
8月31日上午9:40 ---9月14日9:40 |
不修读的课程均可以退课 |
1. 退课课程所用积分不返还;只能退课,不能选课。 |
|
第六阶段 (注册重修大一课程) |
9月14日上午9:40 ---9月18日9:40 |
注册重修大一课程 |
1.允许退课,允许注册重修大一课程,所用积分不返还,其他课程不可以选。 |
|
第七阶段 (正常修读期退课) |
9月18日9:40 ----10月26日9:40 |
放弃修读的课程均可以退课 |
1.退课课程将加扣30个选课积分; 2.修读成绩低于30分的将加扣60个选课积分; 3.退课课程不予补选; 4.被取消考试的扣罚100个积分 5.旷考的扣罚200个积分。 |